一、主办单位:
江西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九江职工摄影协会.九江龙之旅国际旅行社为配合江西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办《仙女湖之韵全国摄影比赛》
二、承办单位:
新余市摄影家协会 新余市老摄影家协会
辞旧迎新九江市摄影人仙女湖之韵采风行程:
D1:2015年12月31 日 早晨07:00点九江市工人文化宫集合乘旅游巴士赴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区(车程4.5小时)仰仙湾酒店中餐后车赴仙女湖乘游船上爱情岛、民俗文化风情园、龙凤苑拍摄创作至傍晚;似天气夜间结伴夜景创作等...
住:爱情岛爱情城堡
D2:2016年元月 1日早6:30分乘游船赴仙女湖-制高点龙王岛拍摄全景等... (创作拍摄3小时),10:00赴名人岛拍摄创作 12:00点中餐;后乘船赴仙女湖-桃花岛、圣集寺祈福拍摄创作15:00左右返九江;结束仙女湖之韵摄影采风!
综合费用:380元人
备注:须持九江市摄影家协会、九江职工摄影协会证件
无证摄友须另购买120元门票!
三、征集范围
此次大赛面向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游客,征集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区拍摄,反映仙女湖风景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乡新貌、自然风光,且未在省级摄影比赛中获等级奖的摄影作品。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江西省摄影家协会、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四、截稿时间
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幅,奖金10000元; 银奖2幅,奖金各5000元;
铜奖4幅,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20幅,奖金各300元;
入选作品70幅。
等级奖作品原则上获奖者不重复,以上均颁发证书。上述奖金均为税后,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一律为8吋纸质照片,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但组照每组不多于8幅,并用胶带连接。照片不能装裱。作者保留电子文件,作品入选后由主办方调取。
2、参赛作品可作适当调整,但仅限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和移动景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
3、投稿作品背面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准确清楚,入选后调底发奖用)。并对该作品的整体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此引发的侵权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投稿作品寄至江西省新余市文联张文忠收,邮编:338000,
电话:0790-6459418,13879072816,
5、作品入选获奖后,作者请务必按照要求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 (底片拍摄的请扫描) 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邮箱,逾期不发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
七、有关事项
1、对于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可以行使《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权利,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和媒体网络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给投稿者。
2、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为本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3、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此引发的侵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4、为方便创作,比赛期间各地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身份证在活动期间可免仙女湖景区门票和大船票进入景区进行创作。
5、凡送稿参加摄影比赛者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参展资格。
6、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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