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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十四届江西省摄影艺术展览统一报送稿件通知

编者:江南  日期:2016/8/1
全市各县市区基层摄协、各行业协会:
    日前,为进一步繁荣我省摄影事业,展示近两年我省摄影艺术创作成果,江西省摄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四届江西省摄影艺术展览”。本届届展江西省文联、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樟树市委、樟树市人民政府主办,宜春市摄影家协会、樟树市委宣传部、樟树市文联承办。影展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倡导贴近生活、关注社会、反映本土、讴歌时代,参展作品不限主题,鼓励创新,提倡用新颖独特的视觉语言来开拓摄影艺术的新境界。本次届展征集2014年3月以来创作的作品,谢绝曾在全国全省比赛、展览中获奖的作品参展。征稿对象为江西省11个设区市的广大摄影人以及省外的江西籍摄影人,均可投稿。 本次届展分为5大类:1、社会•生活类,2、自然•风光类,3、商业•人像类,4、艺术•创意类,5、多媒体类。本届展览共入选作品500幅(组),设等级奖、优秀奖、组织工作奖。 投稿规则规定:1、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文件量须在3MB以上(大图),不收纸质照片。2、作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名+作品名+投稿类别+手机号+所在地市》。3、投稿方式:非省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的省直单位摄影人,可以个人形式,按要求发至征集投稿的电子邮箱。4、投稿数量:投稿人可投送多种类别,但总数不得超过16件(注:每幅或每组作品为“1件”)。每幅组照最多不超过6幅,且必须组合成一幅作品。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重复多投的摄影作者将不予接收与评选。5、所有作品必须符合上述征稿要求,凡不符命名方式、投稿数量和类别要求的作品,均不予接受和评选。6、送展作品不可存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凡在本展览中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江西省摄影家协会颁发的奖杯、证书。作品评选由江西省摄协组织邀请省内外摄影名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规范严谨地进行。截稿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根据省届展征稿启事有关要求,经市摄协研究决定,请各县市区基层摄协及各行业协会按上述征稿启事中的规则及时组织本协会的收稿工作,并及时报送给市摄协副秘书长李涛渊{邮箱:639479184@qq.com,电话13879268862}。九江市摄协截稿日期为8月10日。
九江市外的九江籍(或在九江工作过)摄影人、市直单位或无单位、未加入各协会的作者,可以个人形式按要求投稿。
    九江市摄协除了将来稿整理上送省摄协之外,还将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作品,作为第5届九江市摄影艺术展览的入选和获奖作品进行展览。
特此通知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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