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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首届“永修香米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编者:江南  日期:2018/9/14

 

永修香米是一种具有特殊芳香的优质稻种,适宜永修特有土质生长。香米为长粒型大米,种类包括香籼、香粳和香糯,均具有特殊的香味,米粒晶莹,透明如玉,富含人体多种必须的营养成分除可作米饭外,还可制作各种米酒,米糕等食品,其味更佳,产品远销海内外,已成为永修农民增收致富的阳光产业。

为庆祝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年永修农村取得的巨大成就,提升全县农民庆祝丰收节的幸福感、光荣感特举办永修县首届“永修香米杯”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永修县农业局

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修县永修香米协会

二、承办单位:永修县摄影协会

永修县摄影俱乐部

三、作品征集范围及主题

1.此次摄影大赛面向县内外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2.作品题材:凡是在永修县境内拍摄反映农村新貌、农业生产、农业丰收题材(含永修香米的加工制作过程、农民精神面貌、农村民俗文化、农付产品的种植、采摘、加工等)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投稿要求及征稿时间

1.本次摄影大赛征集作品的拍摄时间为201611日以后拍摄的作品,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为每组46幅照片。作品只允许剪裁,对色彩、对比度作适当调整,拒绝电脑创意的作品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在永修县境内拍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每幅作品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电话+拍摄地点),每幅作品文件不得低于3MB 采用jpg格式, 发电子版至1515795055@qq.com邮箱, 联系人:王全荣, 电话:13197921211。

3.作品截稿时间:20181012日止。

. 奖励办法

1. 一等奖(1),人民币:1000元;

2. 二等奖(2) ,人民币:各800元;

3. 三等奖(3),人民币:各600元;

4. 优秀奖(15),人民币:各200元;

5. 入选奖(30),人民币:各100元;

6.获等级奖的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奖和入选奖的作者可以重复,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7.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进行评审,201810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获奖作品将在10月下旬进行展出。

8.本次大赛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复制、展览和编印画册、制作广告、在网络或媒体发表,不再另付作者稿酬。

六、其他事项

1.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为配合此次摄影大赛活动,主办单位将会组织一至二次集体创作采风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永修县农业局

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修县永修香米协会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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