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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庐山情赏尽天下悠”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编者:江南  日期:2019/8/29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围绕“大庐山、环庐山、泛庐山”旅游资源,征集反映庐山奇秀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深厚的人文底蕴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说明:庐山是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人文和自然高度融合,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景观。庐山天下悠:悠长的历史、悠久的文化、悠远的山川、悠扬的遗韵、悠然的从容……一个“悠”字,道出了庐山的独特风情。

为进一步打响庐山的品牌效应,围绕构建“大庐山、环庐山、泛庐山”旅游经济圈,通过整合旅游资源、调整产业布局、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景区品位,推动山上山下、山南山北、景区城区联动发展,努力把庐山打造成“全省龙头、全国示范、世界知名”的山水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旅游度假胜地,特举办2018“寻梦庐山情赏尽天下悠”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江西省摄影家协会、庐山风景区

承办单位: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九江市摄影家协会、庐山摄影家协会

征集平台:中国摄影报 摄影大展专区

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31日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80幅,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中国摄影家协会或中国摄影报社主办的庐山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庐山风景区内及环庐山周边的东林大佛、桃花源、栖贤谷、谷帘泉、招隐泉、聪明泉、白鹿洞书院、观音桥、秀峰摩崖石刻、紫阳堤、秀峰寺、归宗寺、栖贤寺、万杉寺、海会寺拍摄,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作者承担;投稿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平台:http://dz.cppfoto.com/activity/home.aspx?activity=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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