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反映分路镇建国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打造分路沿江产业特色名片,尤其是农业油菜产业优势,特主办“金色分路”摄影作品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共分路镇委 分路镇人民政府
艺术指导单位: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黄梅县摄影家协会
黄梅县诗词学会 黄梅县楹联学会
黄梅县作家协会 黄梅县书法家协会
黄梅县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分路镇文化站 分路镇诗词、楹联分会
媒体支持单位:黄梅县电视台 鄂东晚报 浔阳晚报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吴定文(镇委书记兼镇长)
常务副主任:刘志标(镇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主任:刘文星(镇委副书记、副镇长)
李志勇(镇委副书记)
胡国玉(副镇长)
郑荣国(镇武装部长)
徐素晖(副镇长、组织委员)
田华为(副镇长、宣传委员)
李 伟(副镇长)
张文英(副科级助理)
秘书长:张文英(兼)
副秘书长:江 敏(镇办公室副主任)
梅 军(镇文化站站长)
二、评委会
本次大奖赛以组委会成员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为确保公平公正,暂不公开评委名单。
三、征稿对象
县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投稿
四、奖项设置
大赛评出: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400元;优秀奖12名,奖金200元。入展作品68名,共计90名。所有获奖作品组委会将颁发获奖证书。
五、征稿内容
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具体反映分路各项事业发展、社会进步、城乡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文底蕴深厚、产业优势等方面作品均在征稿之列。
六、征稿要求
1、作者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分路镇范围内实地拍摄的;
2、坚持艺术标准与政治标准相统一,利用光与影讴歌分路的发展变化,具有艺术感染力;
3、凡参赛的作品一律送交7寸规格样片,作品勿需装裱,在作品背面左下角写清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附简介一份,以备联系。
七、巡回展览活动
组委会于5月份将获奖和入展作品统一装裱,适时在分路、黄梅县城、九江市等地组织“金色分路”摄影作品巡回展览活动,届时邀请相关领导和获奖作者出席展览开幕式活动。
八、特别说明
1、获奖作品由组委会收藏,落选作品一律不退件。
2、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宣传、展览、出版权,来稿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九、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1年4月22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投稿地址
分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收),邮编:435504。(在来稿信封左下角注明:“金色分路摄影大奖赛”字样)
咨询联系电话:0713-3911101(镇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英 13971737978
江 敏 13972729669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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