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彭泽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也为广大摄影人提供了大量的创作素材。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激励彭泽摄影人不断创作出优秀作品,进一步提升彭泽摄影人的创作水平,现举办“辉煌百年·生态彭泽——彭泽县第三届摄影艺术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彭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承办单位:彭泽县博物馆 彭泽县摄影协会 二、征稿对象及要求 1.凡属彭泽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彭泽县摄影协会会员,每人必须选送作品二幅以上(在市级以上入选、获奖的作品为首选); 2.作品分艺术和纪实两大类,题材、内容不限。可选送组照,每组限4-8幅; 3.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格式为最高品质jpg,文件最少在3M以上。彩色、黑白均可。每个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幅; 4.鼓励创新出新、风格各异,谢绝在本县历届摄影展展出过的作品。 三、征稿时间 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收稿邮箱:570705510@qq.com,联系人:王仕清,电话:18079285806 四、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共入展作品分艺术、纪实两大类共80幅。其中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6个,其余为入选作品。各奖项颁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事项 1.作品选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本展览不收参展费。 2.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展作品进行非商业宣传,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复制、编印影展作品集、制作光盘或在报刊、网站发表,不再另付稿酬。 3.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为本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此引发的权属纠纷,主办方不负担一切责任。 4.本征稿启示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示之所有规定;凡在本届摄影展中入展的作者,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本次展览精装作品集,摄影展结束后所有铝合金框精装裱作品将赠送给作者本人,不再另付稿酬。 附:彭泽县第二届摄影艺术展部分获奖、入选作品
《千锤百炼》 张庆华 摄
《丰收时节》 宋 军 摄
《英雄本色》 查本础 摄
《徽乡秋韵》 方宏国 摄
《游牧天涯》 张国衡 摄
《花海骑行》 吴 健 摄
《九江“心”地标》 徐志成 摄
《小孤山夕照》 胡 汇 摄
《鸳鸯戏水》 杨 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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