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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编者:江南  日期:2011/4/8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经2011年3月19日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根据2011年1月23日九江市摄影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九江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凡年满十八周岁、赞成本会章程、在摄影领域取得一定成绩的九江市户籍公民,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分会推荐,报本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会员。市直单位和浔阳区的申请者符合入会条件,经两名本会理事介绍,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会员。
一、个人申请条件
1、所有申请人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经过摄影本科及以上教育,从事摄影实践1年以上;
      (2)经过摄影专科教育,从事摄影实践2年以上;
      (3)经过摄影函授教育,从事摄影实践3年以上;
      (4)未经过摄影教育,从事摄影实践4年以上。
      此处所说的“摄影实践”包括摄影组织工作、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学、从事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工作等。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展览或比赛中有1幅以上作品入选;
      (2)在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性摄影展览和比赛中有3幅以上作品入选;
      (3)在市级媒体发表10幅新闻纪实类摄影作品;
      (4)在九江摄影网举办过个人摄影作品展览;
      (5)在市级媒体或《摄影》报上发表过5幅以上艺术摄影作品;
      (6)举办过市级以上个人摄影作品展;
      (7)作品在其他重大比赛或活动中获奖,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摄影文章获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或获奖;
      (2)出版过相关摄影理论的学术专著;
      (3)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上刊发过1篇以上(或总数不少于5000字)的文章;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为培养摄影人才做出贡献,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5、从事摄影记者、摄影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工作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有中级以上职称;
      (2)在新闻摄影采访、摄影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工作方面做出贡献,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专职摄影组织工作1年以上,有一定业绩;
      (2)组织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7、对摄影事业做出其他贡献者,可以提出申请。
二、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1)凡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九江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须填写《入会申请书》,并由两名市摄协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介绍意见并签名(另需附本人2寸标准照2张);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摄影作品5幅(7英寸)及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教育、图片编辑、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5幅(7英寸);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详尽。
2、申请程序
      申请人的材料由其所在县(市、区山)或行业分会汇总(市直单位和浔阳区除外),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递交市摄协组联部。
三、审批办法
      1九江市摄影家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对新会员的审批。特殊情况下由主席办公会审批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备案。
      2、批程序:九江市摄影家协会组联部负责审查入会申请材料,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办公会综合申请人各方面条件,交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批准。
四、会费
      1会费标准为每年30元,可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150元。个人会员的会费可由各分会代为收取后缴纳。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新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应缴纳会员证工本费和入网费及相关的各种手续费共50元,可由各分会代为收取后缴纳,市摄影家协会在收到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会员证。
      3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将会收到协会主办的《摄影》报。
      本细则解释权归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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