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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之春 ”九江市风景、风情、风物摄影作品云展览征稿

编者:木力  日期:2022/11/1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九江的春天,桃红柳绿,草长莺飞。像怀春的少女,又似一幅美丽的画卷。为了充分展现九江春天的美好,九江市文化馆与九江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于2023年春节期间联合举办《九江之春》风景、风情、风物摄影作品云展览,并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稿。

    一、展览内容

    反映春季九江的魅力风景、乡愁风情、悠然风物

    二、主办单位

    九江市文广新旅局 九江市文化馆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四、征稿对象

    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五、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必须是近两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春天(含春节期间)在九江拍摄的作品。

    2、投稿作品单照、组照均可(组照最多6张一组)。

    3、此次摄影展只接收电子文件,每幅作品不小于3M。每位作者投稿需建立文件夹,文件夹注明作者姓名,每幅投稿作品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投稿邮箱:639479184@qq.com;联系人:李涛渊;联系电话:13879268862。

    5、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参展作品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8、本次云摄影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9、凡投稿者一律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规定事项,本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10、征稿启事和参展作品将在九江市文化馆、九江摄影网、九江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刊发。

    六、奖项设立

    入展作品100幅,每幅各奖奖金100元。其中,美丽风景40幅、乡愁风情30幅、闲美风物30幅(可根据投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总数不变)。

    七、展览安排

    入展作品将由主办方春节期间安排在九江市文化馆和九江市摄影家协会进行“云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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