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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九银杯”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编者:江南  日期:2011/5/5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和机关广大党员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市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我市赶超发展的实践中创先争优,现定于2011年7月1日前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紧扣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主题,讴歌党的丰功伟绩,赞美祖国大好河山,颂扬机关党建成果和党员精神风貌,展示我市改革发展的成果和日新月异的城乡变化。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

  二、作品类别

  1、绘画类: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宣(竖幅)为宜,不需装裱。

  2、书法类:分软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软笔书法作品一般为宣纸,且不超过四尺为宜,硬笔书法作品一般应使用A3纸,不需装裱。

  3、摄影类:照片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胶片和数码的均可;尺寸统一长边为7英寸。作品内容应当真实,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8幅(组);组照不超过6张。

  三、相关说明

  1、参展作品应为个人近期原创作品,凡以前从未参加过全市各类展出的作品均可参赛。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参展作品只收作品原件,所有征稿作品经评审组评审后择优展出。参赛的所有摄影作品和获奖的书画作品恕不退回。

  3、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作品(包括在网站、报刊、出版物等媒体上使用和非经营性展览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4、每幅作品都要在背后写上作者单位、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编号和手机号码,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作品。

  四、征稿范围

  市直机关书画、摄影艺术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止。

  六、活动步骤

  1、征稿。各类作品一律由工委直属的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集中选送。书画展征稿作品请直接送至:九江市南湖支路36号双溪斋(雅格泰大酒店侧对面);联系人:熊里鹏;联系电话:2161644,13507927164。摄影展参赛照片送交地点:九江日报摄影部;联系电话:8585972, 13807928527;联系人:蔡杰。

  2、评选。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3、展出。在“七一”前集中展出。展出前,在九江日报、浔阳晚报、九江新闻网和九江摄影网等媒体上发布征稿获奖名次和作品展出消息。届时还将邀请九江书画界名家参加作品展出。

  4、刊登。选用部分优秀作品在九江日报刊登。

  本次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主办,九江银行、九江日报社协办,九江市摄影家协会、双溪斋承办。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这次活动当作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加以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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