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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二十载 花灯映全丰”全丰花灯摄影大赛征稿

编者:木力  日期:2025/12/24

2006年5月20日,全丰花灯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是修水县文化传承的重要里程碑。为热烈庆祝全丰花灯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周年,充分展现全丰花灯的文化魅力、艺术价值以及修水县全丰镇的人文风情与发展变迁,进一步推动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传播,特举办本次全丰花灯摄影大赛。

一、赛事主题

“非遗二十载 花灯映全丰”

二、组织架构

1.指导单位: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九江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中共修水县委宣传部

2.主办单位:修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修水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修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修水县全丰镇人民政府

3.承办单位:修水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止(以作品投稿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征稿对象

县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工作者均可参赛,不限年龄、地域、职业。

五、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参赛作品需紧扣赛事主题,聚焦全丰花灯相关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全丰花灯的制作工艺、表演场景、传承人物、与花灯相关的民俗活动,以及全丰镇围绕花灯文化形成的人文景观、乡村风貌等。作品需真实反映全丰花灯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传递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2.格式要求:参赛作品可为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4-8幅,按1件作品计算);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3MB、不超过10MB;作品需保留原始拍摄信息(EXIF数据),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影响真实性的过度修改,可进行适当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及裁剪。

3.原创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图片要求:拍摄时间不限,是否在其他赛事中获奖不限。

5.其他要求: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文化宣传、展览展示、画册制作、媒体报道等非商业用途),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参赛即视为认可本方案所有条款。

六、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采用线上投稿方式,唯一投稿邮箱:553853928@qq.com

2.投稿作品文件名命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作品需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格式与作品文件名一致,并在压缩包内附上作品说明(简要介绍作品内容、拍摄时间地点等,字数不超过200字)。

七、评选办法

1.本次大赛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评审团队由主办单位代表、摄影领域专家、非遗文化学者等组成,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流程:① 初评:评审团队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要求的入围作品;② 复评: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作品;③ 终评:对候选作品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各奖项获奖作品;④ 公示:获奖作品将在《修水报》官网、《修水宣传》《修水摄影》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获奖作品有异议,可向主办方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主办方将组织核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八、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2.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荣誉证书;

3.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荣誉证书;

4.优秀奖:40名,奖金各200元+荣誉证书;

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通过修水县各类官方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展示以及其他线下展览,扩大全丰花灯文化的传播范围。

十、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对大赛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公示;

2.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方案所有条款,主办方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3.本次大赛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收作品,谨防上当受骗。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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