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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醉美南山公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编者:江南  日期:2012/2/20

为全面展示南山公园建设风貌,根据区主要领导要求,区委宣传部将在全市范围内举办“醉美南山公园”摄影大赛。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大赛主题:醉美南山公园
全面展示南山公园风貌,体现文化、休闲、生态。
主办单位:中共庐山区委宣传部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庐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庐山区摄影协会
大赛时间安排:
拍摄:3月1日-6月15日
开拍仪式:3月3日(星期六)
地点:南山公园
展出时间:所有入选以上作品放大,在南山公园展出。(时间待定)
入选作品及奖金: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作品3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作品20幅,奖金各200元;
入选作品30幅,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入选奖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大赛细则:
1、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3日
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九江市摄影网论坛、
                 鄱湖西岸论坛庐山区摄影网;
              ②电话报名:周继根 13807029750
                              任霖生 13970291979
2、作品创作时间: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欢迎南山公园尚未改造前照片用于新旧对比组照,但截稿时间为6月15下午6时。
3、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庐山区南山公园,组照不得超过4张。
4作品只能在不改变原作的前提下作裁剪、调色调整,不得移花接木、不得弄虚作假。
5、投稿方式:
①每位参赛投稿者,作品数量不限。
②作品扩7寸(组照组合在8寸照片内)在背面注明标题、参赛证号即可。
③投稿地点:纸质参赛作品投入设在佳丽彩扩中心的投稿箱内;同时参赛作品电子文件用电子邮件发往参赛邮箱:646039975@QQ.com ;641865629@QQ.com (jpg格式,每幅不得少于500k,长边要求1000像素以上),对于只有纸质作品而无电子文件;或只有电子文件而无纸质作品的,均不予评奖。
6、作品入选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制作画册。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原始数据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以上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业性的所举办的展览、制作画册、相关宣传品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本次大赛不允许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为此而发生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于违犯上述有关规定,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0、为了体现大赛公平公正,本次大赛组委会、评审成员不得投稿,但作品可用于展览、制作画册。采用后付给稿酬。
11、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大赛组委会:
主     任:王风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主 任:宋小勇(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罗金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成    员:黄志刚(区文联副主席)
              桂剡高(区摄协主席)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联,由桂剡高负责大赛日常事务。
本次活动联系人:
桂剡高(15007025277)
沈双武(13607929901)
周继根(13807029750)
任霖生(13970291979)

                     中共庐山区委宣传部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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