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梦 中国情”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
编者:木力 日期:2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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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梦 中国情”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一、征集内容: 大展以“庐山梦 中国情”为主题,借助摄影艺术反映庐山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展示庐山的山水资源和多元文化。 二、征稿日期: 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稿数量及稿酬设置: 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各2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8幅 稿酬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12幅 稿酬各2000元 优秀作品 120幅 稿酬各100元 网友最喜爱图片 4幅 稿酬各10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金质、银质、铜质、优秀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细则: 1、广大中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题材须取自庐山风景区内,鼓励纪录类作品投稿、亦不拒绝艺术类或电脑创意类作品参评。提倡新作和有创意的作品。来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组照。 3、投稿方式:仅限网络投稿。 来稿文件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不大于3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请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调用技术鉴定、制作展览照片)。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作为图像文件名。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不低于30M,Jpg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请作者务必将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入选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公布之前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公示1周,接受社会监督。入选作品如违背征稿启事相关规则,一经查实,即由主办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 6、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公益性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作品评选: 金质、银质、铜质收藏作品及优秀作品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网友最喜爱图片”由网友投票选出。 六、投稿地址: 作者须在新浪网城市频道“庐山梦 中国情”全国摄影大展专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作品。 联系人:庄源 吴晓璇 联系电话:010-51656868-8133
协办链接: http://city.sina.com.cn/city/f/lushan2012/ 庐山梦 中国情——2012全国摄影艺术大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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