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青年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编者:江南 日期:20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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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七届青年摄影艺术展览》
征 稿 通 知
为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发现和培养青年优秀摄影人才,推出弘扬时代精神的优秀摄影作品,反映我国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深入生活、追求真理、锐意进取、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伟大实践,江西省文联、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第七届江西省青年摄影艺术展览》,现面向全省征稿。
一、截稿日期:2012年9月20日
二、展览时间:2012年9月下旬
三、展览地点:萍乡市秋收起义纪念广场
四、展览评选:
本次评选展出作品200幅,其中:一等奖3幅、二等奖10幅、三等奖16幅、优秀奖50幅,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名。
由主办单位聘请省内名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凡获奖、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征稿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送作品参展。
六、作品要求:
1、凡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均可投稿,影展题材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身份不限。
2、每位作者送稿不得超过8幅(组)作品。作品规格为:单幅10X8英寸以内,组照(每组)16X14英寸以内并制作出一张照片上。照片无需装裱,本次影展不收电子稿件。
3、作品背面请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及贴身份证复印件。
4、凡投送参展的作品,涉及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展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6、凡参加影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7、作品寄送: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七届青年摄影展组委会” 张南梅收,邮编:330046,电话:0791-86215010。
江西省文联 江西省摄协
2012年7月25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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