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全省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赞美劳动者,引导广大职工为梦想而奋斗,让人生更精彩!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国摄影大赛。
一、摄影大赛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全国摄影大赛
二、摄影大赛目的:人民对美好生活期待梦想,国家为人民福祉构筑梦想。中国梦依靠人民,中国梦造福人民。中国梦靠勤劳善良,中国梦靠劳动创造。每个人都承载着自己的梦想,而国家承载的,是所有人的梦想。通过“中国梦·劳动美”摄影大赛,把宣传的重点和镜头对准普通劳动者、一线职工,引导广大职工为家为国、脚踏实地、奋力追梦,形成“追梦行动、有你有我!”“一起追梦,共建共享!”的氛围,在全社会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价值观主旋律,让梦想与行动凝聚一股力量——中国力量。
三、摄影大赛内容:通过传统摄影、数码摄影、手机摄影等多种参与形式,广泛征集“中国梦·劳动美”主题精彩图片,鼓励参赛者从全方位、多角度采集近几年来我省职工(农民工)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的精彩瞬间,用纪实、艺术手法,记录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一线员工鲜活生动的劳动画面,把劳动者一个个精彩的瞬间、震撼的场面、感人的情节以单幅、组照加文字的形式,全面展示广大职工(农民工)在寻梦、追梦、圆梦中的动人故事,营造“追梦行动,有你有我!”的氛围,诠释“中国梦·劳动美”的主题。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总工会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西省总工会宣教部、江西省职工教育研究会
协办单位: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工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分宜宏大煤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新华网、中工网、大江网、江西工会网、江西工人报社、江西省企业文化促进会、江西工人报社洪工文化传媒公司
五、参赛对象: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职工群众等均可投稿参赛。
六、参赛细则:
1. 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梦·劳动美”主题。
2. 本次大赛参赛者的作品交付给各工会或摄影协会,由各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或摄影协会统一收取参赛作品交省总工会宣教部,外省可以个人名义上交作品。
3.大赛谢绝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获等级奖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分“纪实类” 和“艺术类”两种。
5. 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控制在4—6张,按1幅计算。
6. 参赛作品单幅规格边长10英寸(25.4厘米),组照合成为边长10英寸单幅作品。作品请勿装裱,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标明:作品题目、类别,简短的图片说明,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和移动联系电话、QQ号码及邮编。
7.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
8.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9. 纪实类谢绝电脑合成、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艺术类不作此规定。
10. 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出版、画册、展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网站等,不再另附稿酬),获奖及参赛选手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11.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制作。数码影像需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文件量不小于2Mb的电子文件,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胶片照片保留原始扫描格式。入选及获奖作品作者应在接到通知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文件寄送到主办方(电子信箱:258796081@qq.com),不按时寄(传)送电子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七、征截稿时间:
2013年6月10 日至10月10日止(截稿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
八、奖项设置:
(一)、纪实类:
一等奖1名: 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5名: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 40名.
(二)、艺术类:
一等奖1名: 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5名: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 40名。
九、大赛评选方法
本次比赛评选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内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十、大赛作品评选日期
2013年10月20日前后。
十一、大赛颁奖、作品展出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主办单位除颁发奖金和证书外还将在南昌展出,并对入选作品制作成画册,赠送给获奖选手和各级工会。本次大赛获奖的作品可作为作者为加入省摄影家协会参考条件之一。
十二、寄送参赛作品地址
南昌市湖滨南路58号(江西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收(投稿注明:“中国梦·劳动美”全国摄影大赛)。
联系人:尹 伟、胡立新
联系电话(传真):0791-88688802、88688812
邮编:330077
“中国梦·劳动美”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