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庐山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庐山区旅游局
庐山区摄影协会
二、大赛主题
展示庐山区近年来旅游休闲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成就、新面貌,艺术展现 庐山区旅游的新魅力、新内涵。
三、作品内容
2012年以来拍摄的反映地处庐山区旅游景点(如三叠泉、碧龙潭、南山公园、东林寺、西林寺、东林大峡谷、三叠泉漂流、碧龙潭漂流、姑塘海关、濂溪墓以及海龙山庄、枫桂庄园等乡村旅游点)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旅游文化产业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20日;报名采取电话报名和开拍仪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庐山区摄影协会,联系人:桂剡高(15007025277),报名后领取参赛证。(开拍仪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截稿时间
2013年11月20日下午6时。
六、入选作品数量及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 奖金3000元 ;
二等奖2幅 奖金 2000元 ;
三等奖3幅 奖金 1000元;
优秀奖20幅 奖金200元 ;
入选奖30幅 奖金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入选奖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七、投稿要求
1、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题材必须是庐山区范围内。 2、投稿作品扩7寸(组照4绵组合在7寸照片内),在背面注明标题、摄影地点及时间、参赛证号即可。纸质作品投入设在佳丽彩扩中心的投稿箱内。入选作品作者在规定时间内(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将作品电子版发到 lsqlyj6608@163.com邮箱内(jpg格式,每幅不得少于2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作品将取消所获奖项。
3、作品入选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制作旅游宣传册。
4、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或参加过大赛并获奖的作品可以入选参展,但不纳入评奖范围。 5、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本次大赛不允许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为此而发生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网站等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参赛作品必须为2012年1月1日后拍摄 。
8、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于违犯上述有关规定,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9、为了体现大赛公平公正,本次大赛评审成员不得投稿,但作品可用于展览、制作画册。采用后付给稿酬。
10、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及获奖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摄影网、 庐山区网、庐山区摄影网、庐山区报上公布。
九、大赛组委会:
主 任:王风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主 任:熊 菲(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章 群(区旅游局局长)
桂剡高(区摄协主席)
陈先军(庐山三叠泉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庐山区摄影协会,由桂剡高负责大赛日常事务。
本次活动联系人:桂剡高(15007025277)
熊克飞(15179227497)
中共庐山区委宣传部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