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推选作品参加江西省第23届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编者:江南 日期:20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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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关于统一推选作品参加江西省第23届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各县市区摄协、行业摄协、各位会员和广大影友:
根据江西省摄影家协会1月3日会议精神,江西省第二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将于2月20日截稿,现将投稿方式和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1、投稿作品应为2011年9月以来创作的作品,凡在全国、全省比赛、影展中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 2、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或数字光盘,不收纸质照片。 3、送展作品一律为jpg格式电子文件,且要求文件分为原(大)图和小图两种。 (注:大图用于制作放大,文件量不小于3MB。小图用于评选,文件量控制在500KB内,长边像素1000以内)。 4、投稿作品由各地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集体寄(送)光盘形式投稿。 5、投稿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限16件之内(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不收合作作品。 6、所有参展作品于2月12日之前,统一发送给九江日报社摄影部李涛渊收,邮编:332000,电话:13879268862。电子信箱为:639479184@qq.com。2月12日-13日由市摄协组织评委进行初评,2月15日统一报送省摄协参赛,在市摄协所选送作品中的20%将作为江西省第二十三届影展等级奖候选作品,另外80%的作品为影展入展候选作品。 7、参加第4届九江市摄影艺术展览的作品可同时选送。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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