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库 | 风格 用户名: 密  码:  
位置:首页-关于协会-正文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新入会细则

编者:江南  日期:2014/2/25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新入会细则
   新修订的《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以下简称“新入会细则”),经江西省摄协第五届主席团第5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此后,申请加入江西省摄协的摄影人,都将依据新《入会细则》予以审核批准。
   修订入会细则,是为了适应江西摄影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吸纳更多优秀摄影人才尤其是优秀青年摄影才俊加入摄协大家庭,为摄影事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和活力之源,确保我省摄影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繁荣。新的《入会细则》是根据《中国摄协新入会细则》精神,结合江西实际,秉承更加开放、更加严格、更加细化的原则来进行修订的。其核心是将申请人的业绩条件由原来的6分制变为10分制——积分达10分以上(含10分)。
   新入会细则将申请人条件由原来的“年满十八周岁”降为“年满十六周岁”。按从事摄影工作的形式或职业不同,对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等不同类型申请人申报业绩条件做出详细规定。
   新的入会细则还将业绩条件编附序列号,以便申请人进行对照。
   本次修订过程中,江西省摄协集思广益,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保持总体稳定,又体现与时俱进。   
  
附:新入会细则
   根据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章程》及中国摄协新的《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之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江西省居民以及在江西省境内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赞成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0分以上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A-1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届展中获金奖
9分/件
A-2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届展中获银奖
8分/件
A-3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届展中获铜奖
7分/件
A-4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届展中获优秀奖
6分/件
A-5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届展中入选
5分/件
A-6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青年摄影展中获金奖
8分/件
A-7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青年摄影展中获银奖
7分/件
A-8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青年摄影展中获铜奖
6分/件
A-9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青年摄影展中获优秀奖
5分/件
A-10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青年摄影展中入选
4分/件
A-11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比赛中获金奖
6分/件
A-12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比赛中获银奖
5分/件
A-13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比赛中获铜奖
4分/件
A-14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比赛中获优秀奖
3分/件
A-15
在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性摄影比赛中入选
2.5分/件
A-16
在《江西摄影》杂志发表摄影作品
2分/件
A-17
在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摄影作品展
8分/次
A-18
在江西省摄协媒体和各地市摄协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中获得佳作奖
2分/件
A-19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国展和国际展获铜奖以上
10分/件
A-20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国展和国际展入选作品
8分/件
A-21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影展影赛中的获奖和入选作品,以及在中国摄协所属的专业媒体发表作品,其积分等同于中国摄协入会计分
A-22
在设区市团体会员主办的届展中获金奖
5分/件
A-23
在设区市团体会员主办的届展中获银奖
3分/件
A-24
在设区市团体会员主办的届展中获铜奖
2分/件
A-25
在行业团体会员举办的届展中获得金奖
3分/件
A-26
在行业团体会员举办的届展中获得银奖
2分/件
A-27
在行业团体会员举办的届展中获得铜奖
1分/件
A-28
参加省摄协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1-2分/次
A-29
江西省摄协举办的月赛获一等奖
2分/件
A-30
江西省摄协举办的月赛获二、三等奖
1分/件
说明: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1. “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2. 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入选。
3. 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B-1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铜奖以上
10分/篇
B-2
摄影文章获中国摄协评论奖银奖以上
10分/篇
B-3
摄影文章获中国摄协评论奖铜奖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优秀奖
8分/篇
B-4
在《江西摄影》杂志发表理论文章
4分/篇
B-5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9分/册
B-6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6分/篇
B-7
在全国性摄影正规刊物上刊发摄影文章
 
6分/篇
说明:“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3.  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C-1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10分
C-2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10分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D-1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D-2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8-10分
  
   5.从事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工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E-1
江西省摄协的团体会员的主席
10分
E-2
江西省摄协的团体会员单位秘书长,从事组织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
5-10分
E-3
在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担任主席满三年以上,长期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者
5-8分
 
E-4
积极组织、参与江西省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1-5分
E-5
大力资助江西省摄协开展各类活动、举办影展影赛且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
8-10分
注:
(1)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3)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件(10英寸);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2.申请程序
  (1)通过江西省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省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团体会员单位,由团体会员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江西省摄协;
   (2)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省直系统的申请人,经两名省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江西省摄协。
    第四条 荣誉会员
    为我省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外人士,经江西省摄影家协会批准,可授予其江西省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免交会费,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审批程序
    1.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会务部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审批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
    第六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2.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可免交会费;
    3.缴纳会费由原定5年改为终生会费。
    第七条  本细则经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2014年2月20日
 
附:入会申请表
 
来源:江西摄影网
http://www.jxpa.net/Aboutus.asp?Title=江西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还没有任何评论!

点击次数:3030    
| 加入收藏1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连接 | 进入后台 |
赣ICP备16006949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342号 Copyright © 2008-2022 九江市摄影家协会 版权所有 Version 2.0